2007年5月20日星期日

簡筆:對轉型正義的一些批評與回應。



前兩天,在課堂上邀請了白色恐怖的兩位當事者陳英泰先生與蔡焜霖先生,與我們分享當年的經歷,及如何由當下的角度看待這段歷史。說真的,這堂課堂的尾聲出現了一個 the moment ,是我在研究所時光中鮮少出現的珍貴體驗。

某方面說,關於二二八或白色恐怖的論述確實很多,從這個角度來說,幽靈始終纏崇著我們,這段歷史至今仍未「結束」。但根據相似的立足點,亦有不少人認為這段歷史早已「結束」,他們只不過轉化為擬像的符碼,然後隨任何利益的角逐而納入論述中。



實際上,我們該怎麼為這段歷史劃出終點?當年的受難者,許多與我們祖父母或父母的年紀相當。許多人還活在世上,而國家暴力的監控絕非在出獄之後就告一段落──實際上,無論就學、工作,政府仍持續透過警察系統進行監控,無論在生存權或社會關係及眾多面向都受到剝奪。這樣的情況像是座監獄,只是比起實際的監獄或精神病院,這道牆缺乏物質的實在,卻透過眾多主體貫穿的權力效應圈圍出牢籠,甚至今日對其經歷的集體沉默也是其中的無形磚瓦。這樣的狀況到何時結束?根據兩位先生的說法,持續到李登輝擔任總統時還在持續運作。即使今日牢籠已經撤去,青春也一去不復返。

柏楊回憶錄中曾有一段自述,說他出獄之後,一位要好的朋友勸他別再回顧監獄中的事情,畢竟一切都已經結束了。柏楊非常生氣,認為這是好友對他的極大侮辱。我們的社會有一種息事寧人的集體失憶症,明明看見了受害者,卻經常迴避質問加害者是誰,甚至用一種「人生本就是如此」的口吻勸當事人「都過去了,別想這麼多了」。


即使政府似乎針對二二八事件做出補償,但台灣的奇特狀況,受害者現在紛紛出土,但加害者卻始終遲未現身。其實對於國家結構性人權侵害的處理,是許多社會都同樣面對的問題,從這方面說台灣近代的歷史經驗並不特殊。南非的作法是放棄法律制裁,卻要求在可能的範圍內將真相還原;德國的經驗是將對於猶太人的種族屠殺歸咎為全民族的集體責任,並且透過各種制度補償與歷史論述來生產這種罪感與反省意識;在另一些例子中,則將加害者歸咎於少數的決策者,而以處理這些決策者作為重要的象徵性手段。

實際上,在執行面上,追溯與處理有許多困難。比方說按照現今的法學觀點,新法不溯及過往,但舊法又往往具有維護統治者的弊端。而整個建制性的犯罪又經常有系統的隱蔽或銷毀相關證據,使得日後的追溯更加困難。加上隨著時間的效應,隨著受害者日益凋零,有時候也阻礙了對於既往制度性暴力的追究。



但絕不能說這樣的事情從未發生。面對那種慣用虛無態度的「後」詞彙八流操作者(也就是疏遠了初衷),那種聲稱白色恐怖與二二八「不曾發生過」,或認為制度性迫害全是今日基於族群政治或利益糾葛而「捏造」出的觀點,我實在很希望邀請這些朋友,當著這些後害者的面,毫不心虛而且斬釘截鐵的說出你的觀點。後現代的思維試圖面對一個比既往設想更為複雜的現實,但其核心的價值卻從來不是要逃離現實、躲避現實。至於那種只耽溺於濫用術語的安樂椅論述者,實在很想邀請你來稍稍觸及歷史中曾發生的晦暗與惡,哪怕我們只能順著詮釋的基本態度,一步步趨進那當事者曾置身的黑暗中。

還有一件奇怪的事情。我認為諸如樂生院的案例,也涉及到轉型過程中應該處理的課題之一(另一方面補充說明,統獨問題則絕對不是轉型正義的一環)。但不知道為什麼在這段時間中,許多支持樂生院保存議題的朋友,經常拿轉型正義這項議題作統稱式的批判與拒絕?我記得樂生青年的網頁上曾有一張圖,認為樂生院的保存價值甚至能擴及到全人類(雖然坦白說我一點也不喜歡這種修辭)。但倘若,使用的言詞可以如此激進,希望建立一種普及全人類的價值,我實在不知道轉型正義試圖處理的既往不正義,怎麼會被拒絕在這項價值的建構過程外?又有哪邊與樂生院保存的精神產生衝突?怎麼會有一種持激進人權立場的運動與論述者,會把這樣的議題視為敵手,甚至認為南非主教圖圖來台是胡搞之事?


我試著站在這些我不同意的批判者角度想想吧。我首先要聲明,轉型正義絕對與統獨議題無關,這種關於民族認同的喧囂,根本不可能是藉此能夠處理與回答的問題;因此之前有個研討會將兩者進行勾連,在我看來實在是大有問題。實際上,從這些受難者自身的觀點來說,對於統獨爭議也經常是難解而分歧的;相近的心願則是重新審視既有的制度性暴力與遺害。

我接著要聲明,我完全不能夠接受前陣子台灣政治人物對這個辭彙的胡用濫用,尤其是藉由中正廟改名或許多象徵性政治的手法進行運作(雖然我可以坦白跟你承認,我壓根就不喜歡蔣介石)。並不是說中正廟這樣的建築應該存在,而是在當前的情境中,更該面對的根本問題不在這裡;並且這樣的手法顯然與選舉情境中選票最大化的計算有關,這樣下去只會消耗大眾對這個議題進行正確認識的機會。

但充斥這些滿是問題的論述,是不是就足以構成全面否定此問題必要性的理由?許多支持樂生的朋友,熱心於釐清常見的許多誤解,比方捷運與樂生院保存並不衝突,或是樂生院民的處置絕對不是供給食宿與蓋個冷冰冰的新大樓就可以解決。在這方面如此明智的朋友們,為何面對另一個相關的議題,卻失去這樣敏銳的思辨能力與判斷素養?而是用政客濫用的論述,當成直接與全面否定談論此課題的主要理由?而不願去了解目前台灣才剛開始、以及借鏡與亞洲或世界其他地區的相關課題處理經驗?



也有朋友跟我說:「畢竟我對這些歷史不熟悉」。那我也要試問,在樂生院保存運動發生之前,參與與支持的朋友中又有多少人對這段歷史感到熟悉?我必須不客氣的說,對於特定歷史的熟悉或不熟悉,原本就與特定的權力脈絡有所關聯,我們會不知道某些過去,往往是權力體系的運作結果(反之,熟悉者亦然)。樂生院的保存運動中,可以看到許多有志的朋友竭力於挖掘過去歷史與建構敘事。同樣的道理,對這項議題的不熟悉很可能也處置於同樣的脈絡下。因此,這不熟悉首先不該問題化嗎(而不是習以為常或以刻板態度視之)?次者,既然在不熟悉的前提下,為何又經常武斷宣稱這樣的問題重要/不重要、存在/不存在,這樣的態度不也常常是反對樂生保存者被認為持有的態度嗎?

實際上,從另一個有些差異的角度來說,我認為這樣的歷史事件並未結束。首先,受害者與可能的加害者還有不少人存於世上,當樂生問題不可能用新大樓與金錢根本解決,這裡的問題也不可能是透過補償或聲稱「都已經過去」而加以迴避,兩者都同時涉及到人權問題。次者,如果對政客的濫用反感,這其實是一項正面應對的作為。許多人經常把政客的力量萬能化,認為許多情緒純粹是受到政治人物的煽動或建構,卻忽略動員也往往仰賴於大眾既有的歷史經驗與記憶。只要過去的灰暗經驗未曾正面應對,這樣的「遺恨」很可能會與時蔓延擴張,失真或是收編與特定權力謀算的過程也會更為常見,反而是更糟糕的後果。



因此,若談轉型正義,在我看來主要涉及到兩個意義:(一)同時朝向過去與未來,對既有的不正義重新加以詮釋,並作為當下與未來確立的社會價值;(二)避免因選票最大化考量下加深的偏見或仇恨,有助於擺脫歷史的幽靈,也有助於建立更理想的公民社會討論品質

唉,這篇文章本來是要寫我週四課堂上的那個 the moment ,想不到還是變成說理的文章,至於相關的情緒感受則換到另一篇文章寫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