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5日星期四

對「原罪」的一點看法。



昨天課堂聊到一些說法,頗有感觸,下課後跟 Verve 站在路邊聊了一會兒。昨天教室的黑板寫著這樣幾個大字:「外省人原罪?」。



坦白說,我不能同意這樣的說法。一方面,我原本就反對使用廣大、均質、粗糙的大範疇談問題,這樣的說法常隱含暴力。不過,我應該還不至於淪為用過於「解構」的態度面對這些討論,我一直強調,這個範疇在分析許多面向確實具有意義,無論昔日國家機器「客觀」的制度性界定,或某些人「主觀」的自我認同,始終牽涉到這個範疇。問題是那句驚心動魄的詞彙實在太粗陋。

我出身在一個不算標準的半外省家庭,身邊也不少好友是外省人(在略帶荒謬的網路世界中,我是不是還需要補充一句「本省朋友也很多」,才符合政治正確?)。某方面說,我很了解泛稱的「深藍」思維大抵如何,還有年長者對故鄉/中國的情懷。或許可以說,這種情感縱使與我的光譜距離遙遠,但我一直相信,相較我的情懷來說,它們要不就同樣真,要不就同樣假。

用更簡單的話說:鄉愁沒有對錯,無可能做價值判斷。當然,這種特殊的性質,卻把今天的台灣帶進了好似真實、卻也荒謬的爭論中。



昨天有位同學說:「其實現在外省人跟本省人距離也會越來越小,現在哪個外省人不是混了本省人的血,你說誰的血統還是純粹外省」。

問題根本不是這樣。首先,陷入血緣論的思維才是危險,而且該選擇誰作為比較標準本身就是個恐怖的問題。次者:問題沒那樣簡單,差異與相同可能都是無窮無盡,只要想捍衛某種認同,總是可以挑選出區別同異的無數基點。第三,這是關鍵:問題不在於努力尋找「彼此同化的論述」,而是要去尋找「在差異間共同生存的倫理學思維」。

我不清楚省籍問題在台灣到底多嚴重,現在的喧囂是「壓抑已久的情感終於爆發出來」、或「原本無甚嚴重的情況被不斷製造出來」?我身邊認識從不覺得省籍是個問題的朋友,無論是本外省籍的漢人與原住民;我也認識家人是二二八事件、或白色恐怖直接受害者的好友,無論長輩或平輩,省籍區分對他們就是敏感而具意義的問題。



身為一個二十歲後才漸漸有「省籍意識」、至今仍無法確定自己在這種論述中位置何在的年輕人來說,黑板上的幾個大字,仍讓我的心情有許多感觸。

你知道嗎?對許多我認識的外省長輩來說,某種大中國情結與省籍意識確實存在著,他們可能是餃子店老闆、大樓管理員、或大專院校老師,撇開政治與認同議題不說,跟其他我敬愛的長輩沒有兩樣。不過,現在的我,也慢慢學會去開口溝通,開口說一些我覺得應該要講,不算是指教,卻想與他們溝通的一些想法。



我想,應該要學會跟某個時代訣別了。在那個時代裡面,可以高舉著國家或民族利益大旗,然後用非法暴力(或是合法的不正當暴力)殘害身家性命;那是個幾乎都是政府稱為「外省人」的人們才能擔任政治人物與軍公教公職的年代;那是個在「高級」的社會場域與文化活動中,只能以北京話當成公共語言的時代;那是個官方歷史敘事與教科書中只能容忍一種記憶,而不允許其他聲音說話或延續的時代。那個時代是要過去了,外省人獨占政治、公家機關工作權的時代過去了,文化詮釋權掌握在特定群體手上的時代過去了、只用一套典型的歷史敘事壟罩所有記憶與想像的時代也過去了。無論習不習慣、喜不喜歡,這會是以後的常態,我衷心希望那個時代永遠不會再來。或許當我們都能積極面對這段過去,並且用健康的態度擁抱與告別它,一個比較好的情境才會來臨。


有長輩曾經對我說:「二二八事件是不得已的,要維持社會安定有時候就必要殺掉某些人」,這樣的說法,我在不分省籍的長輩口中都聽過。 Arent 曾對「惡」的性質進行討論:有限的惡是謀殺人的性命,根本的惡則是系統性形塑每個人的態度。那個時代的幽靈走了沒?那個時代的亡靈是否還盤旋上空?倘若我在日常中還能聽到這種言論,或許,離我們真的告別那個時代的日子,還需要一些努力。



我絲毫毫不贊成「外省人原罪」這種說法。或是,要把「罪」的概念放這麼廣,那麼「罪者」絕對不是用「外省人」這個大網就能一網打盡。每次說到這,我就想到宋澤萊筆下「血色蝙蝠降臨的城市」的主角彭少雄。不過,即使無法使用什麼完美的辭彙指涉罪者,要朝著更好的生活邁進,我們卻確實要面對廣泛、刁鑽、而棘手的意識形態力量,其中的某些類型,確實常與一些外省認同論述綁在一起(反過來說,其他類型認同論述亦然)。

認同的歧途我還沒有辦法。但那些過去建立的價值觀,例如漠視人權、對國家暴力視而不見、認為差別待遇與特權理所當然、視政治人物為盲目崇拜對象,那些價值觀該過去了,它也不應該跟任何鄉愁綁在一起,成為捍衛某種認同時可以略過與不檢討的課題。面對它,會讓我們共同生存的情境好一些,縱使還有一些尚未克服的爭端。


作為還沒思考透徹的雜筆,卻還是有必要先記下來。